2018年12月起,運城這些地方禁放煙花爆竹
2018年12月12日,運城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運城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新聞發言人趙振國就《運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運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兩部法規的立法背景、目的、過程、意義和主要內容進行了通報,運城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馮養合、市水務局局長靳虎剛就貫徹實施兩部法規進行了表態發言。運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杜自立作重要講話。
《運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規定在市城區和縣(市、區)城區內,文物保護單位、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加油(氣)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等地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頒布實施,有利于改善空氣質量;有利于減少運城市火災和傷人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有利于減少噪聲污染,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運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出臺與發布,是運城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文明建設,踐行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兩山”理論的具體行動,也是運城市推進“一區五帶”和“大運城”建設的戰略舉措,對于扎實做好流域內各項生態修復和保護工作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杜自立在講話中指出,兩部法規一個涉及大氣環境,一個涉及水環境,都關系到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更是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各相關執法部門必須學深悟透,充分了解掌握吃透法規確定的執法權限、法律責任;要堅決克服執法不嚴、執法不公、服務態度差、工作效率低等方面問題,切實提高政府部門的公信力,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實現執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要在全社會開展普法宣傳,使廣大群眾了解知曉法規內容以及法規實施的重要性,增強法治意識,明確權利義務,使法規要求變為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他強調,兩部法規已正式頒布,各單位要通力協作、共同參與,將兩部法規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執行好,為建成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美麗運城,為不斷增進運城人民福祉,為全面推進法治運城建設,進一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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