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把有利于加強黨對村級工作的領導、有利于保證村級正確行使權力、有利于提高服務村民能力、有利于提高辦事效率作為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出發點,著力解決村級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不強、干部隊伍法治觀念不強、依法辦事能力弱、工作效率不高以及村務管理混亂等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防范和糾正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微腐敗問題,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改革帶來的變化。
二是堅持依法定權。村級小微權力事項來源于法律法規和政府規范性文件,沒有法律法規和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現實中卻在行使的權力事項,要重點清理,堅決取消,減輕村級負擔。經先期試點和調研論證,從黨建政務、三資管理、生產發展、就業創業、社會民生、鄉風文明、生態宜居、平安法治八個方面,共梳理規范村級小微權力事項70項,實現了村級小微權力的清單化、明晰化。
三是堅持陽光行權。在公開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同時,對于每一項村級小微權力事項,編制運行流程圖,規范事項名稱、法律依據、運行流程、辦理人員、聯系電話等。大力推行小微權力網上運行,實行權力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五公開”,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讓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強對村級小微權力運行的監管,對不按小微權力清單履行職權的村組織、村干部,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四是堅持便民利民。加大村便民服務室建設力度,推進村級小微權力事項全部進駐便民服務室,推行首問負責、一窗受理、一次告知、限時辦結、服務承諾等制度,推進政務服務信息平臺向村級延伸,最大限度方便村民辦事。推行村民事務干部代辦服務,在偏遠自然村建立以村(組)干部、黨員骨干等為主體的代辦隊伍,義務為村民代繳代辦代理相關事務,健全代辦服務規范,開通代辦“綠色”通道,解決群眾辦事來不了、不會辦等問題,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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