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中心城區7日機動車開始限行
從市交警支隊獲悉,運城市中心城區本月7日機動車開始限行。本次限行時間為12月7日0時至2019年1月20日24時,每天限行2個車輛尾號。
限行區域為涑水街(不含)以南,圣惠路(不含)以東,濱湖大道(不含)以北,安邑(不含)西路,安邑路(不含)以西。根據限行規定,由我市核發號牌的機動車(含臨牌)在限行區域每天限行2個車輛尾數,星期一為1和6,星期二為2和7,星期三為3和8,星期四為4和9,星期五為5和0,星期六、星期日不限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
據了解,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間,除限行規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特別加強對進入中心城區的大貨車、冒黑煙車、黃標車及老舊車的管控,加大查處力度。柴油貨車、散裝物料運輸車、施工車確需在中心城區通行的,應取得環保檢驗合格報告,到鹽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辦理臨時通行證,按規定通行。但是,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游客車)、郵政專用車、學校校車以及通勤大型載客車;執行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礦山搶險車、城管執法車;新鮮瓜果、蔬菜及鮮奶運輸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及殯葬專用車、純電動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等特殊車輛不限行。
對違反規定的車輛違法行為,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每4個小時記錄查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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