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開展出生缺陷遺傳代謝病救助項目
為提高出生缺陷患兒診斷治療率,降低致死致殘率,減輕患兒家庭負擔,我市開展出生缺陷遺傳代謝病救助項目,目前,我市開展救助項目的醫療機構為市中心醫院、市婦幼保健院。患兒在獲得第一次補助金(以基金會救助時間為準)之后可申請第二次補助。符合條件的出生缺陷患兒,最高可得到1萬元的救助補貼。
據了解,此項目是由國家衛健委婦幼司聯合中國出生缺陷救助基金會對我省出生缺陷患兒實施救助。該項目的救助病種涵蓋新生兒48項遺傳代謝病篩查檢測出的病種(包括氨基酸、有機酸和脂肪酸三大類疾病),以及其他30種遺傳代謝病。凡符合以下條件的患兒均可申請救助:臨床診斷患有遺傳代謝病,年齡18周歲以下(含),家庭經濟困難,能夠提供低保證、低收入證、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或村(居)委會等開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醫療費用自付部分超過2000元(含),國家級貧困縣患兒的自付部分超過1000元(含)。
補助標準,對患兒在2015年1月1日(含)至今,在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和康復醫療費用給予補助。項目根據患兒醫療費用報銷之后的自付部分,給予1000元至1萬元補助。每位患兒具體補助標準:1000元≤自費部分<2000元,補助額度為1000元,此項標準僅適用于國家級貧困縣;2000元≤自費部分<3000元,補助額度為2000元;自費部分≥3000元(含),按自付費用的85%予以補助,最高補助額度為1萬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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