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委: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
6月22日下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區劃工作的意見》《關于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強化大型支付平臺企業監管促進支付和金融科技規范健康發展工作方案》,強調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加強和改進行政區劃工作。
習近平在主持會議時指出,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要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促進數據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統籌推進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要加強黨中央對行政區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做好統籌規劃,避免盲目無序。要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以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為目標,按照創新活動類型,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引導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有所成。要推動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臺企業回歸本源,健全監管規則,補齊制度短板,保障支付和金融基礎設施安全,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隱患,支持平臺企業在服務實體經濟和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此外,會議指出,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是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基礎,已快速融入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和社會服務管理等各個環節,深刻改變著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我國具有數據規模和數據應用優勢,我們推動出臺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探索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加快構建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取得了積極進展。
要建立數據產權制度,推進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使用,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行機制,健全數據要素權益保護制度。
要建立合規高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數據全流程合規和監管規則體系,建設規范的數據交易市場。
要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更好發揮政府在數據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導調節作用,建立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要把安全貫穿數據治理全過程,守住安全底線,明確監管紅線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司法,把必須管住的堅決管到位。要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協同治理模式,強化分行業監管和跨行業協同監管,壓實企業數據安全責任。
多個國家政策關注數據要素
數據要素是數字經濟深化發展的核心引擎。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數據要素及其市場化配置改革,陸續出臺了多項關注數據要素的相關政策。
2019年11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發布《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將“數據”列為生產要素,提出了“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
2020年3月,《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將數據作為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傳統要素并列的第五大生產要素,把數據作為一種新型生產要素寫入國家政策文件中,提出要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快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建立數據資源清單管理機制,完善數據權屬界定、開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標準和措施,發揮社會數據資源價值。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加強數據有序共享,依法保護個人信息。
2020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提出,安全有序推進數據商用;在健全安全保障體系的基礎上,依法加強信息數據資源服務和監管;探索數據流通規則制度,有效破除數據壁壘和“孤島”。
2021年1月,《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提到,要加快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積極參與數字領域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
2021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對完善數據要素產權性質、建立數據資源產權相關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培育數據交易平臺和市場主體等作出戰略部署。
2021年11月,《“十四五”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提到,要建立數據價值體系,提升要素配置作用,加快數據要素化,培育數據驅動的產融合作、協同創新等新模式,推動要素數據化,促進數據驅動的傳統生產要素合理配置。
2022年1月6日,《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數據流通交易規則。探索“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交易范式;探索建立數據用途和用量控制制度;規范培育數據交易市場主體。
1月12日,《“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作用。強化高質量數據要素供給,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創新數據要素開發利用機制。
此外,為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進一步發揮數據要素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今年1月30日~2月28日開展了“我為數據基礎制度建言獻策活動”,通過梳理匯總活動期間來自全國各地科研院所、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眾的意見建議,提出了此次發布的28條觀點。其中涉及數據產權制度、數據要素流通交易制度、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以及數據要素安全治理制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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