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績效獎金占比的設定
一般來說,HR作為老板與管理層的“媒介”,是要做好上傳下達與摸底工作的。比如新績效考核方案,應該做好調研分析,既調研老板的想法,也調研下面管理層及員工的想法,然后HR呈給老板幾個思路,由老板來定奪。
而不是直接出方案,直接開干,這樣推行肯定有很大阻力,很容易夭折。因為沒有統一思想認識,沒有獲得大家的認可,或者說沒有經過多次博弈讓大家提前有個心理準備。
另外,從績效考核方案修訂的角度來說,新方案是需要大家一起參與的。要針對目前績效呈現出來的問題,發動大家積極商討,提出改進建議。不論最終是否采納,都得讓大家知道方案的各項細節,特別是直接涉及工資占比這種敏感的部分。
關于績效獎金占比的問題,每家公司的情況不一樣,績效獎金比例也會有區別,并沒有個定數。常規來說,銷售員工在40-60%左右,非銷售員工在10%-20%左右,中層及以下管理在20%-30%左右,高管在40%-60%左右。
績效獎金占比要考慮幾點因素:
1.員工實際能拿多少
對于員工來說,你怎么考,怎么弄都無所謂,他們只看最終到手的工資有多少
所以HR要根據績效指標、標準,預測績效獎金拿到的可能性大小,月度預計能拿到多少,整體月度到手工資處于同行業類似規模企業中類似崗位的什么水平。
如果處于50分位以下,甚至只有30分位,則很可能會造成員工,特別是優秀員工的不斷流失。
2.目標值設定的合理性
如果績效指標目標值設置的太高,沒希望達成,那么必然挫敗員工積極性;如果績效指標目標值設置的太低,很容易達成,那么就失去了考核的意義,績效獎金變成了純固定工資,老板也不會同意。
因此可以設置底限值、標準值、挑戰值。底限值,正常發揮都能完成;目標值,80%的人能完成;挑戰值,20%的人能完成。讓總分有突破100分的機會,即績效系數要有1.0以上的機會。
我不清楚題主公司的績效獎金是從員工現有的工資中劃撥出來,還是公司給予新增,還是各出一部分,但看目前的情況大概率是從員工現有工資中劃撥出來,所以員工覺得公司是在變相的扣工資。
如果是從員工現有工資中劃撥出來,那我覺得HR抓緊把方案改了吧,這會造成公司人員動蕩的。而且這樣的績效落不了地,各部門設定目標、標準時會一切從“寬”,避免自己扣工資,績效只會流于形式。
如果是員工、公司各出一部分,或全部公司出,那么HR就要做好大家的思想轉變工作:
1.不同崗位、職級所承擔的責任大小、工作難易度、影響性等都不一樣,績效獎金的權重肯定不一樣,這點毋庸置疑,各個企業都是典型的例子。
2.績效獎金不是固定工資,是浮動的,是為了激勵大家努力達成各個目標,以更好的促進和支撐企業發展目標而設置的,只有達到對應的目標,才能獲得對應的獎金。以工資為基數設置績效獎金占比,只是為了方便計算,而不是一定能拿到這么多錢。所以,獎金得的少不是扣工資,而是未達到目標要求。
同時,HR要嚴格把關績效指標目標值及考核標準的設定,不能讓績效獎金最終變成了固定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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