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起,運城市重拳整治非法營運
7月10日,運城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發布了關于開展“兩客一危”管理和打擊非法載客營運行為聯合整治工作的通告,決定從7月20日起,在中心城區開展“兩客一危”管理和打擊非法載客營運行為聯合整治工作。
通告指出,整治期間,對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行為,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34條規定予以3萬元的上限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63條規定予以3萬元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或者擅自暫停、終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的行為,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45條、第46條規定予以兩萬元的上限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客運包車不按照包車客運標志牌載明的事項運行的,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所在地的行為,依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有關條款從嚴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上崗作業的行為,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有關條款從嚴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提醒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要充分認識到乘坐非法載客營運車輛的社會危害性,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乘坐合法客車、出租車和網約車,自覺抵制和不乘坐各類非法載客車輛,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兩客一危”違法違規行為和非法載客營運行為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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